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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0-12-23 | 文:

各单位:

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院发〔200810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目的

本次考核的目的是考察各级各类人员2010年度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新一轮岗位聘任两年以来的工作总体完成进度,评价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聘任、奖惩及调整薪酬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严谨求实。

2.民主评议、公开透明。

3.简便易行、注重实绩。

4.激励先进、鼓励创新。

三、考核对象

本次年度考核的对象是201012月份在职在岗人员及编制外用工人员。

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考核;受聘教学科研岗位的处级干部,除参加组织部组织的考核之外,也应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四、考核权限

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初步确定考核等级,学校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备案

五、考核依据

本次年度考核主要依据是《北京印刷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院发〔2008104号)文件中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年度个人任务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相关文件对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

六、考核内容

所有被考核人员,均应对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逐项逐条核对自己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对于受聘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着重对其敬业精神、服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是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年度继续教育考核。请被考核人认真填写年度继续教育统计表。管理岗位七、八、九级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低于100学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低于72学时。

七、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被考核人填写相应的“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统计表”。

2.审核确认。由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如: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等)。

3.述职汇报。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听取述职汇报的人员范围。受聘处级以下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本部门述职。

4.确定等级。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受聘各级岗位人员的考核等级,并按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

受聘处级以下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本部门在20%的比例范围内推荐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最终由机关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机关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印院发200624)文件相关规定,教学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业绩情况按不高于30%的比例推荐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

5.结果公示。受聘各级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受聘处级以下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在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三个工作日。

6.校长办公会审议备案年度考核等级。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对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定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备案。

7.结果反馈与绩效沟通。各单位应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被考核人认可考核结果之后,在考核表相应位置签字。

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本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进行警示谈话,肯定成绩,明确差距,了解困难,指出努力方向,共同商定改进工作和提高绩效的办法。

8.材料归档。各单位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整理并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八、考核结果的认定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并能够全面履行受聘岗位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履行受聘岗位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一般,基本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工作要求,但完成质量存在不足。

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受聘岗位规定的工作要求,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机关工作人员,在部门考核的基础上,对于推荐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请将考核意见汇总报人事处。机关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初步确定机关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级应确定为不合格:

1)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工作的意见》(印党院发〔200542号)文件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师德评价为不合格的人员,考核等级应确定为不合格。

2)对于本年度教学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较大工作责任事故者,考核等级应确定为不合格。

3)对于全年病假超过5个月,或事假超过45天,或旷工超过10天,或病事假旷工累计超过5个月者,考核等级应确定为不合格。

4.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院发〔2008104号)文件要求,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全年校内岗位津贴不低10%,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全年校内岗位津贴不低于20%

九、考核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开展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过程中,不要仅仅把考核作为一次检查督促完成岗位的日常工作,更要把考核作为一次彼此增进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

2.各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纪检、工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权限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

3.2010年是本轮聘期的第二年,本次年度考核不仅要严格按照年度任务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要对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对聘期任务尚未完成的教师进行提醒和督促,以保证2011年聘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4.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报送。对于在考核工作过程中的疑问和问题,请及时和人事处联系。

十、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1221日-201114日)。被考核人疏理年度工作,填写考核表、继续教育统计表,提交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部门审核。

第二阶段:述职汇报确定考核等级(201115日-2011112日)。各单位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对部门人员的考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等级。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2011113日-2011117日)。

第四阶段:校长办公会审议备案。

第五阶段:考核结果反馈、绩效谈话及总结归档。

十一、其他事宜

1.后勤服务中心和校办企业参照学校考核有关要求自行制订考核办法。

2.因存档需要相关表格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如手填,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度考核表(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技、职员及工勤人员).doc

2.2010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3.2010年继续教育统计表.doc

4.2010年继续教育汇总表.doc

                                  人事处

                                                                         年十二月二十一日